
本书的研究成果主要基于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基金委托研究项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产业合作共赢研究——基于产业政策、产业竞争力分析”。全书共分4章,分别讨论“16+1”合作共赢的基础与进展、“16+1”合作共赢关键影响因素分析、“16+1”合作共赢建议和“16+1”合作共赢典型案例。本书除力求阐明的合作共赢概念和“16+1”合作共赢主要影响因素外,也注意从中东欧国家视角出发,提出合理、科学、可行且务实的合作分析与对策建议,尽量遵循“16+1”合作的“开放包容、互利共赢”核心理念。
本书适合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阅读,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的参考用书。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并在10月访问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随即破茧而出,并获得全球众多国家的响应和共鸣。共同建设“一带一路”逐渐成为促进全球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共同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双边或多边的产业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截至2018年8月27日,中国已与10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118份相关合作协议,与法国、德国、韩国、奥地利等10多个发达国家建立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黄勇. 扩大产能合作,完善全球产业布局[N]. 人民日报, 20180615;李晋.光明网.https: //baijiahaobaiducom/s?id=1609949997998220614&wfr=spider&for=pc;http: //wwwgovcn/xinwen/201808/27/content_5316939htm. 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就下一阶段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求时指出,未来应“以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能力拓展为合作重点,解决好重大项目、金融支撑、投资环境、风险管控、安全保障等关键问题,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积土成山、积水成渊,推动这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有着良好的历史传统,尤其是2012年建立的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下文简称“16+1”合作),大大促进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16+1”合作提供了新的理念和目标。在“一带一路”倡议和“16+1”合作的共同推进下,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多个领域的合作获得了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产业合作也不断结出硕果。
“一带一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共赢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于2017年承担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基金委托的研究项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产业合作共赢研究——基于产业政策、产业竞争力分析”。我们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共赢作深入研究后发现,“16+1”合作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有机组成,是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合作共赢既是“16+1”合作的组成部分,又是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全方位深度合作的关键力量。“16+1”合作提出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明显增强,与波兰、捷克、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四国的合作尤为突出。未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中东欧国家作为一个地区板块所具有的区位优势和核心资源优势,立足中国的产业、资金和市场优势,坚持互利共赢的合作准则,在优势互补中拓展合作共赢的空间,在交通设施、旅游、矿产、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寻求合作上的突破,全面推进中国和中东欧地区的友好合作关系。
完成该研究项目之后,我们进一步丰富相关研究,形成了本书的研究成果。首先,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近5年的贸易(商品和服务)和对外直接投资情况进行梳理。其次,阐释“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业合作的促进作用。然后,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四个维度评估中东欧国家的投资环境。最后,结合中国和中东欧地区的比较优势,综合评估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未来合作潜力,并就未来合作给出相关建议。
研究过程中,我们有幸访谈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总负责人、前驻瑞典大使兰立俊先生,中国—中东欧合作事务特别代表、前驻罗马尼亚和捷克大使霍玉珍女士,以及中国保加利亚驻华使馆经济参赞Stoian Nikolov先生、斯洛伐克驻华使馆经济参赞Miroslav Tomo先生、爱沙尼亚驻华使馆经济参赞Merike Grünthal女士、波兰驻华使馆经济处一等秘书Jolanta Iwanicka女士等上述调研对象职务均为被采访时所任职务。,并获得了斯洛文尼亚驻华使馆经济参赞助理Zhuo Ling女士、马其顿驻华使馆三等秘书Bekri Ajdini先生、匈牙利驻华使馆经济参赞助理Yu Bowen女士、塞尔维亚驻华使馆经济公使Bojan Cvetkovic先生、克罗地亚驻华使馆经济处三等秘书Dalija Budia女士等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的书面回答。此外,在2017年12月我们与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 中国—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共赢研讨会”上,我们有机会聆听了中国—中东欧合作事务特别代表、前驻罗马尼亚和捷克大使霍玉珍和时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主任、丝路产业与金融国际联盟理事长曹文炼分别作的题为“‘16+1’国家合作5年来的进展、挑战及对策建议”和“‘16+1合作’下的合作共赢与金融支持”的主题发言,以及前驻波黑、马其顿大使董春风,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前驻中非大使孙海潮,前驻阿尔巴尼亚、亚美利亚大使田长春,前驻匈牙利、荷兰大使朱祖寿等多位专家结合外交实践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给出的真知灼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涛涛教授、杨德林教授、段志蓉助理教授、谢真臻助理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杨震宁教授等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多次参与研讨,就研究过程的组织推进、研究内容和重要观点提出了宝贵建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周英超参与了部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在此,我们一并深表谢意。
从合作共赢的视角探究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合作事项,是一个全新的视角。对于书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请读者不吝指正。
作者
2018年10月
第1章“16+1”合作共赢的基础与进展1
11中东欧十六国概况2
12“16+1”合作机制建立及“一带一路”倡议
以来的国别合作18
13“16+1”合作机制建立及“一带一路”倡议
以来的合作走势30
14“16+1”合作共赢面临的主要挑战34
第2章“16+1”合作共赢关键影响因素分析43
21评价指标体系44
22政治因素46
23经济因素55
24文化因素66
25技术因素71
第3章“16+1”合作共赢建议78
31始终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7832重点推动“窗口”产业的“走出去”与“引进来”81
33推动三方合作,对接欧洲发展战略96
34推动中资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的产业合作100
第4章“16+1”合作共赢典型案例104
41长虹在中东欧的合作共赢104
42万华在中东欧的合作共赢109
附录1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114
附录2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120
附录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130
附录4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139
附录5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151
附录6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菲亚纲要164
附录7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178
《“一带一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共赢》作者通过采访中东欧国家的商务或经济参赞获取最权威和可靠的资料,分析中东欧国家与中国的合作现状,介绍中东欧国家对“16+1”合作的最新想法与建议。
杨斌,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副校长、教务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领导力与组织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院长。主要从事组织行为与领导力、商业伦理、非市场策略、高等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李东红 ,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副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副院长。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企业国际化、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走出去等方面的研究。
汤玲玲,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出站博士后,现任教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主要从事“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