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33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目录
第一部分 引言
写在前面的思考
§1法、私法和民法
Ⅰ法
Ⅱ私法
Ⅲ民法
§2《民法典》
Ⅰ产生
Ⅱ基础
Ⅲ规范的内容及形式
Ⅳ结构与划分
Ⅴ适用范围
§3法律适用
Ⅰ总论
Ⅱ法律解释
第二部分 法律行为
第一章基础
§4合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
Ⅰ合同
Ⅱ意思表示
Ⅲ法律行为
§5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
Ⅰ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
Ⅱ原因和抽象行为
Ⅲ抽象原则
§6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Ⅰ简单解释
Ⅱ补充性解释
§7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Ⅰ利益状况和概览
Ⅱ意思表示的发出
Ⅲ意思表示的到达
第二章合同缔结
§8要约和承诺
Ⅰ要约
Ⅱ承诺
Ⅲ特殊情况
§9对指向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
Ⅰ一般撤回权(第130条第1款第2句)
Ⅱ保障消费者的撤回权
§10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合同缔结和包含滥用性条款(Miβbruchliche Klauseln)
的消费者合同的缔结
Ⅰ一般交易条款的意义
Ⅱ法律规定和第305条及以下的适用
Ⅲ一般交易条款的概念
Ⅳ将一般交易条款纳入合同
Ⅴ一般交易条款的解释
Ⅵ对一般交易条款进行内容控制(概述)
Ⅶ规避禁止
Ⅷ条款无效或者不被纳入时的法律后果
Ⅸ诉讼上的消费者保护
Ⅹ涉及消费者合同时的特别之处
§11合意和不合意
Ⅰ合意
Ⅱ不合意
第三章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2行为能力
Ⅰ概念、意义和界定
Ⅱ无行为能力
Ⅲ限制行为能力
Ⅳ部分行为能力
§13法律行为的形式
Ⅰ形式自由原则
Ⅱ形式要求的意义
Ⅲ形式的种类
Ⅳ不遵守形式的法律后果
§14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
Ⅰ法律禁止性规定
Ⅱ违反善良风俗
Ⅲ让与禁止
§15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
Ⅰ部分无效
Ⅱ转换
Ⅲ认可
第四章意思瑕疵
§16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
Ⅰ起始情况
Ⅱ利益评价
Ⅲ法律规定
§17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
Ⅰ心意保留
Ⅱ戏谑表示
Ⅲ虚假行为
Ⅲ虚假行为(第117条)
§ 18错误
ⅠⅡ错误情况
Ⅲ因错误而撤销的前提条件
Ⅳ基于错误进行撤销的后果
Ⅴ错误的特殊情况
§19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
Ⅰ恶意欺诈(Arglistige Tuschung)
Ⅱ不法胁迫
§20双方动机错误
Ⅰ问题
Ⅱ解决办法
第五章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2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Ⅰ概念、意义和准许
Ⅱ种类
Ⅲ条件成就以及不成就的法律后果
Ⅳ对于附条件的权利人的保护
§22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Ⅰ意义和概念
Ⅱ同意
Ⅲ对无权利人所为处分的同意
第六章代理
§23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
Ⅰ含义
Ⅱ利益情况
Ⅲ界定
§24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
Ⅰ代理的前提条件
Ⅱ代理的效力
§25委托代理权
Ⅰ委托代理权的授予
Ⅱ委托代理权的种类
Ⅲ委托代理权和基础关系(Grundverhltnis)
Ⅳ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Ⅴ容忍和表见代理权
Ⅵ授予委托代理权时的意思瑕疵
Ⅶ特殊情况:养老代理
§26对代理权的限制
Ⅰ滥用代理权
Ⅱ自己代理(Insichgeschft)
§27无代理权的代理
Ⅰ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Ⅱ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部分 权利
第一章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
§28私法关系以及权利
Ⅰ私法关系
Ⅱ私权利
§29主观权利的取得
Ⅰ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Ⅱ特定和概括继受取得
Ⅲ从权利人或无权利人处的取得
§30请求权
Ⅰ概念、意义
Ⅱ种类和法律规定
Ⅲ请求权基础
§31抗辩
Ⅰ诉讼法意义上的抗辩
Ⅱ私法意义上的抗辩
Ⅲ时效抗辩
§32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
Ⅰ权利的界限
Ⅱ对权利的保护
第二章权利主体
§33自然人
Ⅰ作为权利主体的人
Ⅱ权利能力
Ⅲ对人格的保护
Ⅳ住所
§34法人
Ⅰ引论
Ⅱ种类
Ⅲ有权利能力的社团
Ⅳ“无权利能力”的社团
第三章权利客体
§35一般权利客体
Ⅰ概念、种类和界定
Ⅱ集合物
Ⅲ权利的集合
§36物
Ⅰ意义和概念
Ⅱ种类
Ⅲ成分
Ⅳ从物
Ⅴ孳息、收益、负担
第四部分 期间和期日
§37期间和期日
Ⅰ期间和期日的概念及意义
Ⅱ期间的起算
Ⅲ期间的终了
Ⅳ期间的计算
Ⅴ期间的延长
第五部分 附加内容
§38案例分析方法
Ⅰ案情及提出问题
Ⅱ请求权的审查规则
Ⅲ存在多个请求权基础时的审查顺序
Ⅳ对于单个请求权的审查
Ⅴ鉴定体的书写
汉斯?布洛克斯 (Hans Brox)(1920-2009),1949年于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59年于明斯特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1年任美因茨大学副教授,1962年起任明斯特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64年至1994年为北莱茵州宪法法院成员,1967年至1975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75年获得德国联邦星级十字勋章。他所编写的每一本法学教科书都是在德国最成功、再版次数最多的法学教材。
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Wolf-Dietrich Walker)(1955- ) , 1984年于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92年至今任吉森大学民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96年至1997年任吉森大学法学院院长。累计发表独著及合著十余部,论文几十篇。主要研究方向:劳动法和社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