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在2007年第二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系统论述了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价格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属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税费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
第1章 房地产管理法概述
1.1房地产及其相关概念
1.2 房地产管理法
1.3 我国房地产管理立法的发展
1.4 房地产管理法的存在形式
第2章 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
534 当前我国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商品房预售这种交易形式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有关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普遍不够规范,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商品房预售中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1质量问题
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决定购买楼花的凭据,主要是开发商的广告、图纸和其他方式的宣传介绍,而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交付的现房往往与其宣传的内容存在很大差距。房屋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与宣传的标准不符等问题是商品房预售中最突出的问题。
2延期交付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违约不能按期交付,购房人按期付款后不能按期入住,这也是商品房预售中的普遍现象,现实生活中因延期交付发生的纠纷占有相当比重。
3面积误差问题
在实践中,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通常存在较大的误差。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有的比预售的大,有的比预售的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侵犯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面积误差问题引起的纠纷已明显下降。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建设部于1998年9月作出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1999年7月又出台了《商品住宅实施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等级划分标准
李延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研究领域: 土地法、房地产法、自然资源法和经济法
荣誉奖励: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北京市社科哲学社会科学第九届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7年)“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市经济法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199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