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套书籍为国家重点课题“民商法原理”的研究成果。本书从理论高度上建议民法与商法“合而为一”,从我国应当编纂统一的民法典的角度,对民法的体系加以整合,认为民法的内容应包括总论、人身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并对这些内容展开论述,对我国目前民法典的制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套丛书共分四卷,第一卷为民商法总论与人身权法。第二卷为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第三卷为债权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第四卷为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
郭明瑞,山东招远市人,1947年9月出生。1977年至198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生,199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烟台学校长、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主要著作有:《民法基本知识》(1986)、《民法学概论》(1988)、《民法新论》(合著,1988)、《民事责任论》(合著,1991)、《担保法原理与实务》(1995)、《合同法新论·分则》(合著,1997)、《担保法》(199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