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套书籍为国家重点课题“民商法原理”的研究成果。本书从理论高度上建议民法与商法“合而为一”,从我国应当编纂统一的民法典的角度,对民法的体系加以整合,认为民法的内容应包括总论、人身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并对这些内容展开论述,对我国目前民法典的制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套丛书共分四卷,第一卷为民商法总论与人身权法。第二卷为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第三卷为债权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第四卷为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
房绍坤,辽宁康平县人,1962午出生。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午至198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9年获法学硕土学位;1987年起在烟台大学任教。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著作有:《中国民事立法专论》(合著,1995)、《中国损害赔偿全书》(主编之一,1995)、《继承法》(合著,1996)、《违约赔偿实务》(合著,1997)、《国家赔偿法原理与实务》(合著,199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