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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社区矫正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作者:敖翔周娟
ISBN:978-7-300-30050-4
定价:¥42
字数:262千字
页数:
出版时间:2021-11-26
开本:
版次:1-1
装帧: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简介

这是一本借助真实案例探索社区矫正工作风险防控与工作创新的简明教程,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反思意义,旨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防范执法管理风险、实现职业安全与发展提供新鲜的案例指导和启示思考。本书内容严谨,可读性强,尤其是 “启示与思考”部分,既有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示内容,又包含对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前言

通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在立法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其列入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和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立,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经历了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2020年《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实施五个阶段,至今已有十八年。司法大数据显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发挥了积极的法治效果,另一方面也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与牺牲密切相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正视目前仍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足。除了社区矫正一些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之外,现实中也存在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执法不当或廉政意识薄弱,抑或业务能力不足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实在令人扼腕痛惜。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我们组织相关理论和实务专家共同研磨,打造了这本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的指导性教育辅助教程,也希望能对于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真实且典型的案例往往会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本书通过分析大量典型社区矫正案例,希望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有所启示与帮助。全书包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容易出现的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四大类常见的职务犯罪,涵盖了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到接收、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诸多工作环节,案例中被问责主体既包括社区矫正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甚至还有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工作人员。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业执法管理法治保障也在增强,编者特别将四份无罪判决整理作为一章;同时,也选取近年来检察机关检察监督的五则案例作为一章,案例中既有监督社区矫正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的,也有对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予以保护的;通过增加这两章内容,以期让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正确行使权力和依法保护社区矫正对象权利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业务认知。最后,本书还收录了社区矫正及社区矫正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方便读者检索。
本书中每个案例分为“基本案情”“案例评析”“启示与思考”三个部分,部分案例后有“延伸阅读”。“基本案情”全部或主要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及相关官方媒体报道,案情客观真实。“案例评析”中的案例部分侧重结合分析违法渎职的构成及其原因,清晰有据。“启示与思考”部分通过提炼出案例反映的普遍或关键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力求引发读者思考,激发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方式方法创新;“延伸阅读”部分则为整理出与该案例相关的知识点或相似案例,以供读者借鉴。
这是一本借助真实案例探索社区矫正工作风险防控与工作创新的简明教程,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反思意义,旨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防范执法管理风险、实现职业安全与发展提供新鲜的案例指导和启示思考。本书内容严谨,可读性强,尤其是“启示与思考”部分,既有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示内容,又包含对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本书编者中既有政法职业院校社区矫正领域的专家学者,又有多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线实务专家。为了能更客观、更全面地看待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本书积极借鉴吸收了检察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对他们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有关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以斧正此书,共同助益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目录

第一章玩忽职守类犯罪1
弄虚作假失职严重玩忽职守被判徒刑4
对象脱管未提撤缓酿成再犯依法问责8
履职不实假释重犯虚假考核两人被判12
监外失察未提收监对象犯罪苦果自担15
玩忽职守助逃避罚天网恢恢数罪并罚20
对象脱管重新犯罪怠于监管追责后悔24
假释犯脱管犯重罪司法所长弃责判缓27
疏于管理造成后果工作人员要担刑责30
缓刑对象脱管杀人依法追责矫正干部33
伪造资料应付检查专职人员渎职被查36
未按矫规履职尽责协理人员依法追责40
第二章滥用职权类犯罪45
不遵规定滥用职权专职社工依法判缓48
受贿枉法私改决定矫正股长数罪并罚53
没有依据乱收费用局长三人依法被惩60
擅做决定不提撤缓矫正股长犯罪被判64
伪造应付未提收监司法所长追责悔晚67
第三章受贿类犯罪69
接受吃请索贿财物徇私舞弊终被判刑72
贪图享乐索贿受贿依法受刑警钟长鸣76
利用职务索贿受贿法纪不容终遭重罚79
不慎交友受贿徇私违规用权被判刑罚82
假借顾问隐蔽索钱矫正科长判刑十年85
受贿枉法协管同责专职社工被判一年88
第四章贪污类犯罪93
巧立名目收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贪污95
虚构事实骗取资金被判贪污成为罪人99
第五章无罪篇105
矫正对象被判死缓因果无关刑责可免108
有严重犯罪要倒查无必然因果免刑罚113
依法矫正要求严格履职尽责不担刑责117
尽责履职略有瑕疵依法无罪但要深思121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127
矫正执法僵化死板检察建议解决困难131
对象遵法贡献突出检察建议减刑实现134
检察建议助力矫正促进执法严格规范137
检察建议纠正错误判处罚金上缴国库141
外出经营遇到困难检察助力破解难关143
附录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汇编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选)178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18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18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选)18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8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19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1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199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09
后记213

作者简介

敖翔,“社区矫正宣传网”编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5年,熟知社区矫正涉及的法律、法规、刑事司法政策,熟练掌握社区矫正的业务流程,目前也在重庆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工作。已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中心特聘研究员聘书。参与编写过《加强区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关键》第三卷,《区县社区矫正机构的布局和功能浅析》第四卷,《社区矫正队伍配置的思考》第五卷,《社区矫正法治研究》等著作。
周娟,助理讲师,先后撰写、发表《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社区建设》《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优势》等十余篇文章,目前主要研究社会治理、社区矫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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