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探讨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专有权利的适用与扩张,网络环境下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与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环境下的间接侵权,网络环境中对著作权的限制,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等网络版权法的新课题。
目录
第一章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专有权利
第一节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
本节导读
原理解读复制行为的构成
一、永久复制问题
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对复制权的规定
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对复制权的“议定
声明”
立法:《著作权法》对复制权的规定
资料: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资料:国家版权局《关于以IC和CDROM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
制作电脑卡拉OK付酬问题的通知》
案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康佳公司
案例:《大学生》杂志社诉京讯公司、李某
二、临时复制问题
论文节选:《论网络环境下复制权的适用》
海外案例:索尼诉保尔
评论:澳大利亚“索尼诉史蒂文斯案”评析
司法解释: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
【本节思考题思路提示】
第二节网络环境与发行权
本节导读
原理解读发行行为的构成
论文节选:《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
新闻报道:“全球首宗BT刑事犯罪案”
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对发行权的规定
案例: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诉陈某
立法: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版权条例》对发行权和传播权
的规定
论文节选:《论著作权法中“发行”行为的界定——兼评“全球
首宗BT刑事犯罪案”》
立法:《著作权法》对发行权的规定
案例:华夏电影发行公司诉北京华网汇通公司
立法:《刑法》对著作权犯罪的规定
司法解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视为“复制发行”
司法解释:《刑法》第217条中的“复制发行”指复制或发行
论文节选:《评两高对“复制发行”的两次司法解释》
【本节思考题思路提示】
第三节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节导读
原理解读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构成
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对“向公众传播权”
的规定
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对“向
公众传播权”的规定
立法:《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
立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
案例:宁波成功多媒体诉悠视网(一审)
案例:宁波成功多媒体诉悠视网(二审)
论文节选:《论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正确适用》
【本节思考题思路提示】
第二章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
第一节网络环境中的直接侵权
本节导读
原理解读直接侵权的构成
一、直接侵权的构成
司法解释:无过错出版者的责任
案例: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诉搜狐
案例:何季民诉新浪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区分
案例:正东唱片诉世纪悦博(一审)
案例:正东唱片诉世纪悦博(二审)
论文节选:《论“网络传播行为”及其侵权认定》
案例:北京慈文诉广州数联
评论:我国首例涉及P2P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判决评析
案例:步升诉百度
评论:“步升诉百度案”评析
案例: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一审)
评论: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一审判决评析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一审)
评论: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一审判决评析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二审)
案例:中凯诉中搜
案例:母碧芳诉舞风十雨广告公司
【本节思考题思路提示】
第二节网络环境中的间接侵权
本节导读
原理解读间接侵权的构成和类型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的原则
论文节选:《网络服务提供商共同侵权责任研究》
论文节选:《论版权“间接侵权”及其规则的法定化》
案例:环球城市电影公司诉索尼
评论:环球城市电影公司诉索尼案评析
评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Breyer对“实质性非侵权用途”
规则
的评价
立法:《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对共同侵权的规定
海外立法: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对“通知和移除规则”及
“避风港”的规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立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通知与移除规则”
立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
论文节选:《评2008年度美国特别301报告要求我国政府对网络
服务商施加的“强制移除义务”》
案例: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诉易趣网
二、搜索与链接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
案例:刘京胜诉搜狐
司法批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济宁之窗案”的请示和
最高人民法院就链接问题的批复
论文节选:《论“网络传播行为”及其侵权认定》
案例:步升诉飞行网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一审)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二审)
评论: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与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
一审判决比较
案例:央视公众资讯公司诉多普达
案例:广东中凯诉广州数联(一审)
评论:广东中凯诉广州数联案评析
案例:广东中凯诉广州数联(二审)
案例:北京慈文诉广州数联(二审)
案例:优度诉迅雷(一审)
三、信息存储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
案例:新传在线诉土豆网(一审)
案例:新传在线诉土豆网(二审)
论文节选:《视频分享网站的间接侵权》
四、P2P服务和软件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
P2P的概念
海外案例:A&M唱片公司等诉Napster公司
海外案例:米高梅制片公司等诉Grokster公司等
论文节选:《P2P软件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五、网络环境中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
论文节选:《信息存储服务提供者的监控义务》
论文节选:《&l
王迁 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市“曙光学者”,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专家库成员,上海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上海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家咨询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出版专著《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合著《中国与欧洲在网络环境中对版权的保护》,独著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与《著作权法》,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六十余篇。主持过司法部课题、教育部课题、中国与欧盟信息社会项目课题、上海市教委重点课题、上海市“曙光学者”项目课题,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子课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