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教材契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应用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高职高专院校涉法、涉警专业必修基础课,内容突出基础性和实用性,在宪法基本知识的通识教育基础上,以基层法律服务岗位法律知识的“必需、够用”为标准编写。
目 录
导论 1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5
第一节 宪法概述 6
第二节 宪法规范、宪法关系与宪法结构 14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19
第四节 宪法分类 25
第五节 宪法解释 26
第六节 宪法修改 29
第七节 宪法监督 35
第八节 宪法发展趋势 41
第二章 国家制度 48
第一节 国家性质 49
第二节 社会主义文明 65
第三节 政权组织形式 77
第四节 选举制度 89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103
第六节 国家标志 112
第三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121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述 122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24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49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及行使原则 154
第四章 国家机构 160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61
第二节 国家主席 170
第三节 国务院 172
第四节 军事领导机关 177
第五节 监察委员会 178
第六节 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 181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构 188
第八节 地方自治 192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7
谢姝玮,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教授,1985.7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宪法、民法、房地产法等学科教学工作。主要科研成果《论城市强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法律解释方法在刑事个案中运用的价值分析》《社会治理模式法治化--以街头政治为视角》《宪政视觉下的城市居民自治》《征收土地与农民基本权利博弈的法律分析》等,主编教材《宪法教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