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的特点有:第一,理论性。不仅注释刑事诉讼法律,而且注意阐释其诉讼理论,并在总体上对有关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释。第二,体系性。既注意在整体上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概括与归纳,又注意刑事诉讼法学学科体系。第三,新颖性与准确性。关注立法与司法解释的最新变化,并力求阐释准确。此次修订的主要立法与司法实践背景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部门针对非法证据排除、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完善了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等;本次会议上还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我国部分地区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本次修订对前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立法和司法上的发展和变化作出了及时反映,并将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吸收进来,力争适应最新的教学与研究需要。
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1
第一节 刑事诉讼3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5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8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1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11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4
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21
第一节 刑事诉讼目的21
第二节 刑事诉讼结构23
第三节 刑事诉讼职能25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价值26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主体27
第六节 刑事诉讼客体29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31
第一节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31
第二节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32
第三节 公正优先,追求效率33
第四节 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34
第二编 总 论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41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41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根据43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44
第六章 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47
第一节 概 述47
第二节 人民法院49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54
第四节 公安机关56
第五节 当事人57
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62
第七节 单位诉讼参与人64
第七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68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68
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69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75
第八章 管 辖 91
第一节 管辖概述91
第二节 立案管辖93
第三节 审判管辖96
第九章 回 避 104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104
第二节 回避的人员范围、理由及种类105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107
第十章 辩护与代理 110
第一节 辩护制度概述110
第二节 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115
第三节 刑事代理128
第十一章 强制措施 133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133
第二节 拘 传138
第三节 取保候审139
第四节 监视居住143
第五节 拘 留146
第六节 逮 捕149
第七节 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156
第十二章 附带民事诉讼 159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159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161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164
第十三章 期间、送达 171
第一节 期 间171
第二节 送 达175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终止 178
第一节 刑事诉讼的中止178
第二节 刑事诉讼的终止180
第三编 证 据
第十五章 刑事证据 185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185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188
第三节 刑事证据的分类198
第十六章 刑事证据规则 204
第一节 关联性规则206
第二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10
第三节 自白任意规则213
第四节 传闻排除规则215
第五节 意见证据规则216
第六节 其他证据规则218
第十七章 刑事证明 222
第一节 刑事证明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22
第二节 刑事证明主体226
第三节 刑事证明对象228
第四节 刑事证明责任232
第五节 刑事证明标准240
第四编 程序论
第十八章 立 案 251
第一节 立案概述251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253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257
第十九章 侦 查 263
第一节 侦查概述263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269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273
第四节 勘验、检查275
第五节 搜 查279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281
第七节 鉴 定283
第八节 辨 认286
第九节 技术侦查措施287
第十节 通 缉289
第十一节 侦查终结290
第十二节 补充侦查293
第二十章 起 诉 296
第一节 起诉概述296
第二节 审查起诉299
第三节 提起公诉308
第四节 不起诉318
第五节 提起自诉326
第二十一章 第一审程序 329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概述329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331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348
第四节 简易程序350
第五节 速裁程序354
第六节 量刑程序355
第七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357
第二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362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362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365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368
第四节 上诉不加刑原则373
第五节 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376
第二十三章 死刑复核程序 379
第一节 死刑复核程序概述379
第二节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382
第三节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391
第二十四章 执 行 394
第一节 执行概述394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396
第三节 执行的变更及其他处理404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416
第二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422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422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426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438
第二十六章 刑事赔偿程序 445
第一节 刑事赔偿概述445
第二节 刑事赔偿范围447
第三节 刑事赔偿的程序451
第二十七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 458
第一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概述458
第二节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461
第三节 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464
第四节 刑事司法协助469
第二十八章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 474
第一节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概述474
第二节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和原则476
第三节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479
第二十九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490
第一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概述490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程序与相关范畴493
第三节 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的条件与案件范围496
第四节 当事人和解的具体程序与对案件的处理498
第三十章 缺席审判程序 503
第一节 缺席审判程序概述503
第二节 缺席审判程序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509
第三节 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511
第三十一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516
第一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概述516
第二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功能和性质517
第三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域外规定518
第四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管辖519
第五节 没收违法所得的具体程序522
第三十二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530
第一节 强制医疗程序概述530
第二节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532
第三节 强制医疗的适用程序533
第四节 强制医疗的救济与监督程序536
第五编 港澳台地区刑事诉讼
第三十三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刑事诉讼 541
第一节 香港地区刑事诉讼的原则和制度542
第二节 香港地区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545
第三节 香港地区刑事诉讼程序549
第三十四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刑事诉讼 554
第一节 澳门地区刑事诉讼概述554
第二节 澳门地区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555
第三节 澳门地区刑事诉讼程序559
第三十五章 台湾地区刑事诉讼 569
第一节 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概述569
第二节 台湾地区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570
第三节 台湾地区刑事诉讼程序573
第六编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
第三十六章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581
第一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概述581
第二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582
第三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589
第三十七章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593
第一节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概述594
第二节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595
第三节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598
第三十八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600
第一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概述600
第二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602
第三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605
参考文献 608
宋英辉,河北省人,1957年5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河北省师范学院,获哲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2年于该校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兼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室主任;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甄贞,女,1958年11月生人,河北安平人,汉族,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无党派人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官协会北京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北京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